居委会到底是个什么组织?

一、居委会是什么?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第二条,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。
不设区的市、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、支持和帮助。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、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。
2018年12月29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,表决通过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,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,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。

二、居委会的职能有哪些?

  • 1、宣传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的政策,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,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。
  • 2、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。
  • 3、调解民间纠纷。
  • 4、协助维护社会治安。
  • 5、协助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、计划生育、优抚救济、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。
  • 6、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、要求和提出建议。

三、居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?

  • 1、管理职责。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,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,搞好社区的卫生、物业、计生、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,完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、社区议事委员会制定的社区管理目标。
  • 2、服务职责。组织社区成员进行便民服务(包括网点服务、家政服务、保洁服务、治安服务、医疗服务等),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,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。
  • 3、教育职责。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、公德教育、青少年教育、职业培训等,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种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,评选“文明家庭”、《文明市民》,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,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凝聚力。
  • 4、监督职责。受社区议事委员会指派或社区成员委托,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履行社区服务的职责进行监督,并将监督意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投诉部门进行反馈。

四、居委会是否有执法权?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,居委会没有执法权。

五、居委会重要吗?

答案是:很重要。如果所有的居委会均不作为或暗地里搞一些小九九,那么结果会怎么样?结果肯定不会那么好。而民众们也不会允许其任意乱来。这样的结果,我想广大的中国民众们均不想看到,但对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而言,是喜闻乐见的。

文章目录
  1. 一、居委会是什么?
  2. 二、居委会的职能有哪些?
  3. 三、居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?
  4. 四、居委会是否有执法权?
  5. 五、居委会重要吗?